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劲胜智能股票代码:3000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劲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住所:香港新界荃湾横窝仔街16-26号顺力工业大厦5楼8室通讯地址:香港新界荃湾横窝仔街16-26号顺力工业大厦5楼8室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名称:王九全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角村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9年5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的过户手续。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 5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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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劲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劲胜智能 | 指 |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劲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与冯建华签署的关于转让劲胜智能股票之《股份转让协议》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转让 | 指 | 劲辉国际与冯建华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劲辉国际将其所持71,584,3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冯建华女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
股份受让方 | 指 | 冯建华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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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劲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香港新界荃湾横窝仔街16-26号顺力工业大厦5楼8室注册编号:776583注册资本:已发行股本10,000港元。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王九全 | 50% |
晨光投资有限公司 | 30% |
王敏强 | 20% |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王九全 | 男 | 董事局主席 | 中国台湾 | 中国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王九全
性别:男
国籍:中国台湾,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角村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情况:1952年生,曾先后从事消费电子、手袋、餐饮、生态农业等行业,在消费电子制造行业拥有20余年的从业经验,曾先后获得“东莞市荣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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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昆山市荣誉市民”称号。先后创办东莞劲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东莞茂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洪璞园(福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璞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2008年1月至2018年5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 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名誉董事长。
王九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王九全先生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50%股权,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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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劲辉国际由于还股权质押融资借款及其利息等,于2019年5月15日与冯建华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71,584,3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冯建华女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或者第一大股东地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未来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未来12个月内增持劲胜智能股份的计划或减少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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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劲辉国际与冯建华女士于2019年5月15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劲辉国际将其持有的71,584,300股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给冯建华女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劲辉国际持有劲胜智能的股份数量为230,151,700股,持股比例为16.08%。本次权益变动后,劲辉国际持有劲胜智能的股份数量为158,567,400股,持股比例为11.08%。
劲辉国际一致行动人王九全先生直接持有劲胜智能的股份数量为3,310,000股,持股比例为0.23%。本次权益变动前,劲辉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劲胜智能的股份数量为233,461,700股,持股比例为16.31%。本次权益变动后,劲辉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劲胜智能的股份数量为161,877,400股,持股比例为11.31%。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双方
股份转让方:劲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
股份受让方:冯建华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为劲辉国际持有的71,584,3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3、转让价格、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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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公司股份转让价格参考2019年5月1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计算,确定为2.89元/股,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206,878,627元(大写:
贰亿零陆佰捌拾柒萬捌仟陆佰贰拾柒元整)。
4、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及股份过户安排
股份转让方应在2019年6月15日前将本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至股份受让方证券账户名下。本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股份受让方向股份转让方支付全部转让款。
5、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2019年5月15日,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其他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有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进行其他安排,未有就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四、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的过户手续。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与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劲辉国际所持劲胜智能股份中155,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其余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准则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况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会导致其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已对股份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受让方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其主体资格及资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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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股份受让方本次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系基于自身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同时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而进行投资,不涉及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或者第一大股东地位。
3、信息披露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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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第四节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6个月,未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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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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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商业登记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身份证明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5、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股份受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劲胜智能 证券部
2、联系电话:0769-82288265
3、联系人:夏军、陈文娟
4、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角村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劲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签章:王九全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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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东莞市长安镇上角村 |
股票简称 | 劲胜智能 | 股票代码 | 30008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劲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香港新界荃湾横窝仔街16-26号顺力工业大厦5楼8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30,151,700股 持股比例:16.08% 注:劲辉国际一致行动人王九全先生直接持有劲胜智能的股份数量为3,310,000股,持股比例为0.23%。本次权益变动前,劲辉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劲胜智能的股份数量为233,461,700股,持股比例为16.3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71,584,300股 变动比例:5.00% 持股数量:158,567,400股 持股比例:11.08% 注:劲辉国际一致行动人王九全先生持有劲胜智能的股份数量为3,310,000股,持股比例为0.23%。本次权益变动后,劲辉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劲胜智能的股份数量为161,877,400股,持股比例为11.3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增持/减持 | 是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未来12个月内增持劲胜智能股份的计划或处置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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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注: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的过户手续。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注: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的过户手续。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劲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
董事局主席(签章):王九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签章):王九全
日期: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