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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胜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7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夏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凌慧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夏军先生及其配偶凌慧女士《关于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告知函》,获悉夏军先生及凌慧女士将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1、股东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夏军先生近日以其所持公司股份、配偶凌慧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对其在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股票质押进行补充质押。夏军先生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数 (万股)质押开始 日期质押 到期日质权人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用途
夏军213.40202018年10月16日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36%补充质押
599.63442018年10月16日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3.83%补充质押
386.96362018年10月16日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2.47%补充质押
1,200.002018年10月16日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7.67%补充质押
合计2,400.00---15.34%-

凌慧女士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数 (万股)质押开始日期质押 到期日质权人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用途
凌慧1,200.002018年10月16日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5.39%对夏军先生股票质押进行补充质押
合计1,200.00---35.39%-

截至本公告日,夏军先生、凌慧女士上述股份补充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夏军先生与其配偶凌慧女士构成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日,夏军先生持有公司15,650.365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93%。夏军先生本次补充质押2,4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5.34%,占公司总股本的1.68%;本次补充质押完成后,夏军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5,57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49%,占公司总股本的10.88%。

凌慧女士持有公司3,390.942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7%。凌慧女士本次质押1,2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5.39%,占公司总股本的0.84%;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凌慧女士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2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5.39%,占公司总股本的0.84%。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被质押股份外,夏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被冻结的情形,不存在被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3、其他说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夏军先生及其配偶凌慧女士本次系对夏军先生在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股票质押进行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夏军先生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上述股份质押的风险可控。

截至本公告日,夏军先生及凌慧女士质押的股份未出现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质押及其质押风险情况,按照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夏军先生及凌慧女士《关于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告知函》;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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