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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胜智能:关于参股公司东莞华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0
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劲胜智能         公告编号:2018-078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东莞华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49%股权的东莞华
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清光学”)与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拟投资建设消费电子产品零配件产业园项目,具体情况如
下: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2018 年 7 月 8 日,华清光学与安徽省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
了《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东莞华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消费电
子产品零配件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合称“《投资
协议》”),华清光学拟在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投资建设消费电子产品零配件产
业园项目,并于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 2.5D/3D 玻璃、复合板材/陶瓷及手机金属
后盖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经营活动(下称“本次对外投资”)。消费电子
产品零配件产业园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0 亿元(单位:人民币,下同),分三期进
行建设,预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面建成投产。
       公司作为华清光学股东,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同意华清光学实施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华清光学 49%股权,华清光学系公
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按照华清光学本次对外投资项目总投
资额计算,49%股权对应的投资金额为 4.90 亿元(公司未实际投资,该金额为履
行决策程序所需的测算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78%,本次参
股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华清光学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华清光学签署《投资协议》后,本次对外投资的建设项目尚需获得有关部门
的立项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华清光学通过招拍挂方式竞买项目建设用地、
华清光学新设子公司等事项,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实施,尚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投资协议》对手方介绍
    华清光学签署《投资协议》的对手方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庆市皖江高科技孵化园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与公司的关系: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安徽省政府 1993 年批准
为全省首批省级开发区,2010 年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区规划面积
55 平方公里,已建成 15 平方公里。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在实施的国家农发行
区域城镇化“两区共建”示范项目,占地 22.5 平方公里,总投资近 150 亿元,
可提供工业用地近 1 万 5 千亩,具备承接重大工业项目的现实条件。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华清光学拟以现金、固定资产等方式出资,具体
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和实际情况确定。
    本次华清光学对外投资项目资金将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同
时可能引入产业投资基金、华清光学的相关方进行投资。
    2、投资实施主体
    (1)华清光学的基本情况
    名称:东莞华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745359280
    法定代表人:赵自淼
    住所: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南区工业区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5月19日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光学性能表面处理、光电子光
学纳米膜层、光电子通讯膜层、光学纳米材料,手持移动终端显示及表面保护装
置研发和制造,电容式触摸屏的研发与制造;消费类电子、汽车电子等产品的精
密组件设计、制造及各种表面处理加工;生物工程材料及其他新型材料的研发、
生产、加工与销售;精密模具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与以上产品相关的生产自动
化设备、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及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东莞市源胜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7,650            51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350            49
            合计                                15,000            100
    其他说明:公司经 2018 年 4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5 月 18
日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华清光学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将注册资本由 15,000
万元增加至 17,250 万元。公司根据战略布局和经营计划,拟放弃华清光学增加
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权,将导致公司持有华清光学股权的比例由 49.00%下降至
42.61%。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事项尚未实施。
    (2)华清光学拟投资新设子公司,作为消费电子产品零配件产业园项目的
运营主体,新设子公司的注册地址在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注册公司名称、注
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将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和实际需要确定,并以工商管理部门
核准的信息为准。
    3、投资标的的具体情况
    华清光学本次对外投资建设消费电子产品零配件产业园项目,总投资预计为
10 亿元,主要从事 2.5D/3D 玻璃、复合板材/陶瓷及手机金属后盖等产品的研发、
生产与销售。项目选址在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占地面积约 186 亩(以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面积为准)。
       项目拟于 2018 年 8 月启动,分三期建设,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面建成投
产;其中项目一期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建成投产,二期和三期分别于 2019 年和
2020 年动工建设。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行业、领域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华清光学与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投资协议》,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莞华清光学科技有限公
司。
    2、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充分发挥自身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及组
织协调优势,为华清光学本次对外投资项目依法落实建设用地、提供政策支持、
做好公共服务、协调外部关系,帮助华清光学顺利实现投资收益目标,为安庆市
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3、华清光学承诺将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投资范围、规模、强度、进度
及投资方式进行项目投资和建设,按期建成投产,合法开展经营并实现既定产值、
税收等各项经济指标。
       4、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消费电子产品零配件产业园项目。
       (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 186 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一次性规
划、建设厂房约 18 万㎡,附属配套设施及水电道路设施若干。
    (3)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 10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 7 亿元。
       (4)建设期限:项目分三期建设,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面建成投产。其
中,项目一期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建成投产,实际完成投资额不低于 4 亿元;
项目二期和三期分别于 2019 年和 2020 年动工建设。
    (5)投资及运营方式:内资自持。
    (6)经济指标: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五年内,前三年年产值不低于 10 亿
元,后二年年产值不低于 30 亿元。
    5、新设公司
    华清光学为实施对外投资项目新设子公司,以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工商注
册地和税务登记地。
    6、建设用地
    华清光学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
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
50 年。
    7、股权投资支持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协调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对华清光学本次对
外投资项目予以扶持。基金投资方式、投入时间及退出机制约定等事项,由基金
管理方与华清光学另行签订协议。
    8、协议终止
    若华清光学通过招拍挂方式竞买项目建设用地未能成功,《投资协议》即自
行终止。《投资协议》因此而终止的,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除出现上述情形及不可抗力外,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
终止《投资协议》。
    9、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投资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由《投资协议》引起或与《投资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应提交安庆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使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0、协议生效
    《投资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华清光学本次对外投资,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国家产业促进政策,进一步扩
大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产品的生产规模,更好地满足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对相关产
品的需求,从而进一步增强华清光学的市场竞争能力。
    华清光学为公司参股 49%的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华清光学本次
对外投资分三期逐步实施,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形成重大影响。从长期
来看,参股公司华清光学的进一步发展,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对外投资的风险
    本次华清光学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项目用地购置,尚需按相关规定实施,尚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投资协议》的实际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华清光学对外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预计为 10 亿元,其中,项目一期投
资额不低于 4 亿元,预计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建成投产,项目二期、三期预
计分别于 2019 年和 2020 年动工建设,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及投资进度,尚需根据
项目建设规划、实际建设情况确定。项目是否能够按期竣工、投产,尚存在较大
的不确定性。
    本次华清光学对外投资项目资金将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同
时可能引入产业投资基金、华清光学的相关方进行投资,投资资金根据项目进度
分期逐步投入,实际投资金额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华清光学对外投资项目以一定规模的年产值为经济指标,在项目运营过
程中,将可能受到市场、政策环境、管理、技术等外部、内部的不确定性因素影
响,项目实际产值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1、《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东莞华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消
费电子产品零配件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2、《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东莞华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消
费电子产品零配件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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