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为485,0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680,720,000股的0.0712%;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0,0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680,720,000股的0.0455%。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7月11日。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4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年4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2017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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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7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17年4月22日,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6、2017年5月15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17年5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7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7年7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17年7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0、2018年5月10日,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00.00万股。
11、2018年6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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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18年7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19年7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5月10日,上市日期为2018年7月2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19年7月2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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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础,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为326.65%,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 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良好及以上,其个人本次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100%可解除限售;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其个人本次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80%可解除限售,其已获授无法解除限售的股份将回购注销。 |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三)本次实施的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17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100名激励对象9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后续公司在限制性股票的认购过程中,由于2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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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由900.00万股减少到675.00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00人减少至76人;
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7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原因离职,因此以上7人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95.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76人减少至69人。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7月11日。
2、本期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5,0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680,720,000股的0.0712%;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0,0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680,720,000股的0.0455%。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名。
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具体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制性股票数 (万股) |
黄健军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60.00 | 30.00 | 30.00 | 15.00 |
马帅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10.00 | 5.00 | 5.00 | 2.50 |
安龙 | 重要管理人员 | 15.00 | 7.50 | 7.50 | 7.50 |
陈德建 | 重要管理人员 | 15.00 | 6.00 | 7.50 | 6.00 |
合计(4人) | 100.00 | 48.50 | 50.00 | 31.00 |
注:1、激励对象陈德建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其个人本次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80%可解除限售,其已获授无法解除限售的1.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履行相应的的回购注销工作。因此,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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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50万股。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黄健军先生本期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为15.00万股,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马帅先生本期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为2.50万股。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160,349 | 0.90% | -310,000 | 5,850,349 | 0.86%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74,559,651 | 99.10% | 310,000 | 674,869,651 | 99.14% |
三、股份总数 | 680,720,000 | 100.00% | - | 680,720,000 | 100.00% |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