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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0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2017年9月30日以通讯、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10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朱建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宗将先生、王树博先生、富扬女士、李裕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均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总裁朱建民先生,执行总裁董振鹏先生,常务副总
裁宋恩军先生,副总裁朱宗将先生,副总裁王树博先生,副总裁富扬女士,副总
裁兼董事会秘书李裕丰先生, 执行总裁董振鹏先生目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李裕丰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朱宗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朱宗将先生出生于 1972
年,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5 年入职公司,
曾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监、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公司辽阳
生产基地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兼市场营销事业部总经理、四川奥克石达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奥克化学(滕州)有限公司董事、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奥克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
    朱宗将先生持有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共计 37 万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奥
克集团股份公司 0.7547%股份,朱宗将先生的配偶缪素冰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12,100 股,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奥克集团股份公司有任职,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王树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王树博先生出生于 1969
年,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1996 年入职公司,曾任公司销售总监、辽
阳奥克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奥克化学(滕州)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
副总裁兼武汉奥克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奥克化学(滕州)有限公司董事长、南
京扬子奥克化学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奥克集
团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辽宁医药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树博先生持有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共计 35 万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奥
克集团股份公司 1.2028%股份,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奥克集团股份公司及其关联方
辽宁医药辅料股份有限公司有任职,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富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4 年,EMBA 在
读,高级工程师。1998 年入职公司,曾任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技术
总监、副总经理、公司技术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辽宁奥克新材料有限
公司总经理。
    富扬女士持有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共计 35 万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奥克集团股份公司 0.9703%股份,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4、李裕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李裕丰先生出生于 1978
年,2000 年同济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2005 年辽宁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
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2005 年-2010 年在沈阳工业大学经济学院任教。2011 年入
职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投融资事业部总经理,兼任南昌赛维 LDK 光伏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阜宁利仁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三达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裕丰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
东奥克集团股份公司的关联企业三达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有任职,除此之外与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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