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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科技: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4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码科技”或“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及拓展市场的需要,不定期向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博汇科技”)采购广电网络监测管理系统等相关产品或出售数字电视
系统及服务等相关产品。2017 年度公司与博汇科技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为 1145.37 万元。公司预计 2018 年度将与关联方博汇科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
    1、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6 票同意、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8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刚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与博汇科技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后一致认为,相关关联交易是对双方公司产品的有效
补充,有助于实现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关联交易协议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8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
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依据市场价格
定价,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2017 年发生的金        预计 2018 年发生
     关联方                           产品名称
                        类别                                 额(元)              金额(元)
北京市博汇科技                    广电网络监测管
                        采购                                   8,913,454.84          9,2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理系统
北京市博汇科技                    数字电视系统及
                        销售                                   2,540,230.03          2,8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
    5、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额为人民币
1,592,008.55 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中路7号(孵化楼)5层501
     法定代表人:孙传明
     注册资本:4260 万元人民币
     股权比例: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孙传明                                 1000.00                               23.47%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                           720.00                               16.90%
              公司
           郑金福                                  458.67                               10.77%
           郭忠武                                  370.66                                8.70%
              陈恒                                 370.66                                8.70%
              杨秋                                 365.00                                8.57%
北京博聚睿智投资咨询中心                           265.00                                6.22%
       (有限合伙)
              韩芳                                     80.00                             1.88%
           王荣芳                                      80.00                             1.88%
              梁松                                     70.00                             1.64%
            王伟                                     65.00              1.53%
           赵常贵                                    64.99              1.53%
           朱素梅                                    50.00              1.17%
           张官富                                    40.00              0.94%
上海网宿晨徽股权投资基金                         200.00                 4.7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晨晖盛景嘉泰股权投资                             60.00              1.4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4260.00                  100%
     主营业务:面向广播电视、媒体、政府、教育等领域的客户,提供安全播出
监测、媒体内容监管、多媒体大屏显示调度等方向的音视频数据监测管理系统综
合解决方案。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目前公司持有博汇科 16.90%的股权,且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刚先生在博汇
科技担任董事、公司财务总监孙鹏程先生在博汇科技担任监事会主席,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本公司与博汇科技构成关
联方,本公司与博汇科技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得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
批准与授权。
     3、履约能力分析
     博汇科技 2017 年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在日常交易中能严格履行合
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广电网络监测管理系统、数字电视系统及服务等相关产品。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博汇科技进行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
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
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向博汇科技采购或销售商品,
有利于满足客户需求、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相关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且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此类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对公
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相关关联交易是对公司产品的有效补充,有助于实现公
司销售收入的增长、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关联交易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有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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