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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视讯: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张锡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1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张锡盛作为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2016年度的工作中,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
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和财务情况,对公司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于2016年11月7日任届期满,现就本人
2016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的董事会次数为7次,亲自出席7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的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16 年 3 月 17 日
            2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16 年 4 月 19 日
            3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16 年 4 月 26 日
            4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16 年 5 月 10 日
            5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16 年 8 月 22 日
            6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016 年 10 月 12 日
            7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16 年 10 月 24 日
    二、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列席了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听
取了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维护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公司股东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2016年3月17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独立意见,意见结论全部为“同意”。
    2、2016年4月19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固定收益型投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
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权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
见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意见结
论全部为“同意”。
    3、2016年5月10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对《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意见结论为“同意”。
    4、2016年8月22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5、2016年8月22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包括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关
于公司与博汇科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
意见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意见结论全部为“同意”。
    6、2016年10月12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换届选举和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审计机构进场前、进场后及时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督
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其定期报告审计
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待遇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的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和内部控制等
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并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联系、沟通,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的良性运作、规范运作提
出了自己的合理建议。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
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2、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2016年度真实、及时、完整的
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3、按照《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2016年,本人在任职期间做到了恪尽职守、勤勉尽职,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锡盛
                                                                2017 年 4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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