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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06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18-069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

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2月11日。

2、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2名。

3、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数量为254,1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99%。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简述1、2016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2、2016年3月10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年5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4、2016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出,授予日为2016年11月10日,授予64名激励对象10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6元/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2017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刘一、吴疆、杨波、韩锁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3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37元/股,回购总金额为2,436,950元。

6、2017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解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前述解锁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17年6月12日,公司办理完毕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的登记工作,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6月14日。

7、2018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6.80万份,回购价格10.37元/股;回购注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80万份,回购价格11.26元/股。向符合解锁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解锁限制性股票303,600股。

8、2018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150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股2,530,50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解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前述解锁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52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股254,10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解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前述解锁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关于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年内为锁定期。

第二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公司确定的授予日为2016年11月10日,公司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18年11月10日届满。

(二)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解锁条件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3、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4%。 以上“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1)公司 201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05,961,676.16 元, 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3,051,229.89元,增长为44.44%,高于股权激励计划所设定的考核指标,满足行权条件。
4、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行权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上市流通安排1.本次解锁股份上市流通日期:2018年12月11日;

2、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52人;

3、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4,1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99%。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数量(股)占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继续锁定的数量(股)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52 人)1,012,000303,600254,10030%338,800

注: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获授数量1,012,000股,因有9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本次解锁数量为847,000股的30%,即254,100股。

四、解锁前后股本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19,609,04028.19%119,354,94028.1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04,731,86571.81%304,985,96571.87%
三、股份总数424,340,905100%424,340,905100%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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