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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27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 同 意 公 司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67,421,468.01 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7
年 7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039,395 股,发行价格 18.53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 538,099,989.3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1,640,079.82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为 526,459,909.5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第 01310007 号)。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预计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
     1                                                           90,195.00           37,810.00
             运营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0           16,000.00
                            合计                                120,195.00           53,810.00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
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
报告》(瑞华核字[2017]01310010 号),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67,421,468.01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止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
  1                                         378,100,000.00               67,421,468.01
    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
 合计               ——                    378,100,000.00               67,421,468.01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
金额 67,421,468.01 元,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 67,421,468.01 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2016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对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了如下安排:“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
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
自筹方式解决”。
      公司本次置换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7,421,468.01 元置换已于前
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7,421,468.01 元置换已于前
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7,421,468.01 元
置换已于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
由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7,421,468.01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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