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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股份: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8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98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刘晓露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3)。公司股东刘晓露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393,5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9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刘晓露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8月6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已过半,股东刘晓露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晓露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刘晓露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3、刘晓露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刘晓露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2017年12月13日刘焱、刘晓露与公司控股股东智汇科技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科技”)签署的《关于所持有的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之委托权表决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以及2018年11月22日刘焱、刘晓露与智汇科技签署的《三方协议》约定,刘焱、刘晓露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将合计持有的公司25,867,77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智汇科技,委托期限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即2020年8月9日)或各方一致同意解除表决权委托之孰早发生日。《表决权委托协议》之履行不影响刘焱、刘晓露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刘焱、刘晓露出售后的股票不再受《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约束。

如若刘晓露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智汇科技可支配公司的表决权从106,069,25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558%)减少至84,675,68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613%)。

四、备查文件

刘晓露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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