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临时)会议中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终止房屋租赁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认为:公司终止本次房屋租赁关联交易符合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文
件的要求。
(以下无正文)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方 正 蒋国兴 郝先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