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
会议于2018年6月5日10:00在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3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公司董事刘焱、奚峰伟属于关
联董事,回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实际表决人数为
7人。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焱女士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
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房屋租赁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6月与刘晓丹、奚峰伟二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刘
晓丹、奚峰伟位于上海市国权北路1688弄新江湾科技园69幢601、603、605的房
屋用于办公,租赁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
现因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华平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将原办公区域
位于华平大厦(上海市国权北路1688弄新江湾科技园69幢)5楼、6楼的供应链中
心的生产、仓储相关部门,搬迁至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城北中路1018号4号房4、
5、6楼。
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经与交易对方刘晓丹、奚峰伟沟通协商,公司拟与
其两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终止合同》,终止公司与其两人关于房屋租赁
的关联交易事项,终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作为关联方的董事刘焱、奚峰伟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
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终止房
屋租赁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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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华平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18年6月修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本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及本次董
事会通过的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见《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