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
会议于2017年2月27日16:30在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9人,
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公司董事方永新、袁本祥先生属于关联董事,为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本人,回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实际表决人数
为7人。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焱女士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7年2月27日为授予日,授予220名激励对象
828.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方永新、
袁本祥回避表决。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