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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升科技: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暨申请恢复审查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18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暨申请恢复审查非公开发行文件的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暨申请恢复审查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当升证字〔2017〕5
号)。同时,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
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机构,由庞雪梅、王彦肖担任项目保荐代表人。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第 170669 号),
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第
170669 号)。
     由于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王彦肖工作调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须变更保
荐代表人,因此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查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当升
证字〔2017〕11 号),并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
止审查通知书》(第 170669 号)。
     目前中信证券已将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变更为庞雪梅、王家骥。王家骥为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组主要成员,具备保荐代表人资格,并全程参与了项目
尽职调查工作。公司已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恢复审查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申请》(当升证字〔2017〕14 号)。待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许可后,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暨申请恢复审查非公开发行文件的公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将进入恢复审查阶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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