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三聚环保: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09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18-116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690,34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675%;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543,55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911%。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9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690,341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6675%;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543,55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911%。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审议情况1、2015年12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12月30日,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将林科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3、2016年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16年1月14日,授予价格为17.37元/股,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90人,共计授予1,84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6年2月 25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6年1月14日,授予对象190人,授予数量1,847万股,授予价格为17.37 元/股,上市日期为2016年3月1日。

5、2016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权益数量及行权/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也进行相应的调整;经上述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1.670元/股。

6、2017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时,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拟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分别进行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本次解锁的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权益数

量及行权/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经上述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7.780元/股。

8、2018年8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经上述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5.985元/股。

9、2018年8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89人,回购价格为5.985元/股。

10、2018年8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时,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拟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分别进行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本次解锁的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锁定期: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

起12个月为锁定期。第二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期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公司确定的授予日为2016年1月14日,截至目前,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锁定期已经届满。

2、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类型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得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得解锁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业绩考核(1)公司方面: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9%;且在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个人方面: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综合考评合格以上。(1)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98,237,579.41元,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01,683,704.82元,增长率为302.19%,总体完成 2016 年度业绩指标,满足解锁条件; (2)本次解锁的189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均达到了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690,341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6675%;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543,55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911%。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职务截至目前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本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本期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
刘雷董事长2,786,3001,393,1501,393,150348,288
林科副董事长、总经理2,438,0151,219,0071,219,008304,752
刘明勇董事783,649391,824391,82597,956
付兴国董事、副总经理783,649391,824391,82597,956
曹华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783,648391,824391,82497,956
任相坤副总经理783,649391,824391,82597,956
蒲延芳副总经理783,649391,824391,82597,956
王宁生副总经理783,649391,824391,82597,956
袁毅副总经理783,649391,824391,82597,956
孙艳红副总经理、财务总监348,290174,145174,14543,53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179人)20,322,55810,161,27110,161,28710,161,287
合计31,380,70515,690,34115,690,36411,543,555

注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刘雷、林

科、刘明勇、付兴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华锋、任相坤、蒲延芳、王宁生、袁毅、孙艳红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

注2:2017年7月17日,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刘雷、林科作出承诺:在未来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部分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 增减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比例股份数量比例
一、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非流通股232,821,3769.91-11,543,539221,277,8379.41
高管锁定股200,657,0228.544,146,802204,803,8248.71
股权激励限售股32,164,3541.37-15,690,34116,474,0130.7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17,682,57590.0911,543,5392,129,226,11490.59
三、股本总数2,350,503,951100.00-2,350,503,951100.00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1月0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