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街1008B四惠大厦1044-1046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小川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13日-2019年8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15:00至2019年8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5,438,8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75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所持股份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所持股份15,438,7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75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413,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609%。
9、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小川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融资展期继续提供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暨对外担保进展》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刘伟先生、黄小川先生、天津迪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5,267,3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8892%;反对16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17%;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248%;反对1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869%;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3%。
本议案已经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张莹律师、陈闻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