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宋春静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解除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1、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万股) | 司法冻结开始日期 | 解除冻结日期 |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 本次解除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宋春静 | 否 | 3,000 | 2018-04-24 | 2018-09-26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39.05% |
合计 | —— | 3,000 | —— | —— | —— | 39.05% |
2、解除冻结股份的基本情况宋春静女士持有的3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9.05%,占公司总股本的4.42%)是因涉及财产保全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实施司法冻结,详情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现根据诉讼审理结果,宋春静女士持有的3000万股股份已于2018年09月26日解除冻结,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59)。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春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共计76,831,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32%。其中累计质押的股份为共计25,999,999股,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33.8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3%;累计被冻结股份共计3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9.05%,占公司总股本的4.42%。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