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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4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8-177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2018年11月28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15:00至2018年12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1,334,026,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所持股份1,279,940,9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0.6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所持股份54,085,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2%。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碧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审议结果:同意票1,330,909,7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票41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2,706,16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73,926,94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5.96%;反对票410,200股;弃权票2,706,163股。

2、审议通过《关于为宽城碧水源环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审议结果:同意票1,330,909,7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票41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2,706,16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73,926,94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5.96%;反对票410,200股;弃权票2,706,163股。

3、审议通过《关于为柳州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审议结果:同意票1,330,909,7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票41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2,706,16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73,926,94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5.96%;反对票410,200股;弃权票2,706,163股。

4、审议通过《关于为温州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审议结果:同意票1,330,909,7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反对票41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2,706,16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73,926,94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5.96%;反对票410,200股;弃权票2,706,163股。

5、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德阳市旌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审议结果:同意票1,330,612,8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票40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2,706,163股。关联股东龙利民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73,927,84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5.96%;反对票409,300股;弃权票2,706,163股。

6、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江苏惠民水务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审议结果:同意票1,330,910,6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票40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2,706,16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73,927,84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5.96%;反对票409,300股;弃权票2,706,163股。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管延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12月4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审议结果:同意票1,330,896,8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票42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2,706,16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73,914,043股,占出席会议持

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5.94%;反对票423,100股;弃权票2,706,163股。

8、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一)》;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12月4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审议结果:同意票1,330,909,7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票41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2,706,16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73,926,94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5.96%;反对票410,200股;弃权票2,706,163股。

9、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二)》;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12月4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审议结果:同意票1,330,909,7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票41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2,706,16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73,926,94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5.96%;反对票410,200股;弃权票2,706,163股。

10、审议通过《关于为河南碧水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2018年12月4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审议结果:同意票1,330,909,6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票41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票2,706,263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73,926,84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95.95%;反对票410,200股;弃权票2,706,263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海军、孙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

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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