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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6 月 1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
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部分(期权代码
036220)第一个行权期已经结束,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尚
有洪慧珑、苗雪娜等 31 名激励对象共计 747,248 份股票期权未行权完毕。根据
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上述 31 人持有的第三期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对应未行权完毕
的共计 747,248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自公司完成本计划所涉期权登记工作至今,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部分(期权代码 036220)激励对象李玉颖、卢永等共 9 人
离职。根据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上述 9 人持有的
对应共计 251,352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同意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部分
(期权代码 036220)股票期权共计 998,600 份。本次注销后,第三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期权代码 036220)数量为 6,557,304 股,
激励对象为 128 人。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中宁县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中宁县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宁县碧水源”)为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80.75%。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中宁县碧水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
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6,900 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20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新乡市碧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新乡市碧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碧水源”)为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80%。
    为加强新乡市东部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公司为新乡碧水源向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办理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9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16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碧水源净水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被担保人北京碧水源净水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净水工程公
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碧水源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净水科技”)
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净水科技 38.68%,净水科技持有净水工程公司 70%股权。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净水工程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
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的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2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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