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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电源: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4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19-053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2日—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2日15:00至2019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822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股东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海光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3,625,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03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所持股份248,491,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318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所持股份5,133,1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5850%;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5,133,2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85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53,541,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69%;反对8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回避0股。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49,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56%;反对8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53,541,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69%;反对8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回避0股。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49,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56%;反对8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53,541,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69%;反对8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回避0股。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49,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56%;反对8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253,541,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69%;反对8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回避0股。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49,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56%;反对8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3,539,7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63%;反对8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回避0股。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47,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63%;反对8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3,541,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69%;反对8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回避0股。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49,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56%;反对8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47,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63%;反对8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9,976,9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59%;反对8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回避63,564,310股。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49,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56%;反对8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关联股东朱保义先生、王莹娇女士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3,541,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69%;反对8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回避0股。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49,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56%;反对8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3,539,7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63%;反对8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回避0股。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47,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63%;反对8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47,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63%;反对8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补偿暨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915,9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61%;反对8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回避62,625,321股。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49,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56%;反对8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关联股东朱保义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915,9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61%;反对8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回避62,625,321股。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49,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56%;反对8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关联股东朱保义先生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3,541,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69%;反对8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23%;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回避0股。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49,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56%;反对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55%;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0%。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程华德、孙雨顺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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