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0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
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
申万秋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
额度为准),期限一年;授信的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此
次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文件,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实际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
信额度为准),期限一年;授信的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
此次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文件,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实际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