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645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 公司提交的《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规定 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公司将按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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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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