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 披露了《关于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7-054),因工作疏忽个别 文字出现错误,现对该公告以下内容更正如下: 原文:“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龙集团”) 近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 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7】第 343 号),公司对问询函中问题逐项进行 了认真核查,现将问询函中的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现更正为:“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龙 集团”)近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 343 号),公司对问询函中问题逐 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问询函中的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天龙集团:关于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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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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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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