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上午 9:00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冯毅先生主持,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高管和 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 议案》: 公司决定向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2,000 万元, 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用于归还股东借款。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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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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