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6 日下午 15:00-2018 年 6 月 7 日下午 15:00,现
场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7 日下午 15:00 在广东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公
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黄薇女士主持,公司部
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
次会议,公司董事长杜成城先生、独立董事刘宗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11 人,所持(代理)股份
230,318,8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2.3851%。其中,现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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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6 人,所持(代理)股份 230,245,9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2.368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5 人,所持(代
理)股份 72,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166%。
中小投资者(授权代表)共 8 人,所持(代理)股份 36,243,2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8.2434%。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江苏中基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275,9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4%;反对 4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0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8816%;反对 4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江苏中基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275,9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4%;反对 4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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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0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8816%;反对 4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冯玫律师、李爱清律
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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