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万顺股份(300057)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强 联系电话:010-85127610
保荐代表人姓名:扶林 联系电话:010-8512761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本保荐机构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起承接
万顺股份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
义务,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章制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度的要求,通过事后审阅的方式对万顺股份
此前历次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了查阅,并督
促及指导公司全面、合法、及时地进行信息
披露。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项目 工作内容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原持续督导机构渤海证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发表 7 次核查意见,本保
荐机构共发表 3 次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原持续督导机构渤海证
(1)培训次数
券股份有限公司共进行 1 次培训。
(2)培训日期 2017 年 11 月 14 日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股票质押式回购;信
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无
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无 无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
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无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无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的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无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无
3.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
是 无
减持股份的承诺
4.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是 无
5.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无
6.关于可能补缴个人所得税
是 无
的承诺
7.关于可能追缴企业所得税
是 无
的承诺
8.业绩补偿承诺 是 无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汕头万顺包装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1019 号)核准,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于 2015 年 7 月完成,
万顺股份聘请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理由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2017 年 11 月 24 日,万顺股份 2017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
权,万顺股份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
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
构。
2017 年 12 月 12 日,万顺股份与民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渤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
民生证券承接。民生证券指派高强、扶林担
任万顺股份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
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扶林:______________ 高强:______________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