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华丰铝业有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近日,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江苏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69%,以下简称“江苏中基”)
之控股子公司江苏华丰铝业有限公司(江苏中基持股 60%,以下简称“江
苏华丰”)收到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苏 0322 民初
3557 号],江苏沛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县农商行”)
诉徐州联通轻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轻合金”)、江苏华丰铝业有
限公司、王欣、师忠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该院于 2017 年 11 月 11
日审理终结。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二)受理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
(三)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江苏沛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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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徐州联通轻合金有限公司、江苏华丰铝业有限公司、王欣、师
忠沛
(四)诉讼起因、依据
在江苏中基 2014 年收购江苏华丰 60%股权前,江苏华丰、王欣、师忠
沛曾为沛县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持股江苏华丰 40%)的全资子公
司联通轻合金向沛县农商行申请的 1,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因
联通轻合金上述银行贷款到期未偿还,沛县农商行诉至江苏省沛县人民法
院。
(五)诉讼请求
要求联通轻合金及保证人江苏华丰、王欣、师忠沛偿还本金
10,000,000 元,利息 264,680.07 元,本息合计 10,264,680.07 元(利息
暂计自 2016 年 9 月 21 日-2017 年 3 月 21 日),之后利息依约据实计算至
借款清偿日,联通轻合金及保证人江苏华丰、王欣、师忠沛对清偿借款本
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诉讼费由其承担。
三、判决及进展情况
(一)一审判决情况
2017 年 11 月 2 日,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根据江
苏省沛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苏 0322 民初 3557 号],一审
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联通轻合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沛县农商行借款
本金 1000 万元及利息(截至 2017 年 3 月 21 日利息、罚息、复息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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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680.07 元,之后利息、罚息、复息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至借款
还清之日止);
2、被告江苏华丰、王欣、师忠沛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联通轻合金追偿。
案件受理费 83,388 元,公告费 600 元,合计 83,988 元,由联通轻合
金、江苏华丰、王欣、师忠沛负担。
(二)进展情况
鉴于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苏 0322 民初 3557
号]业已生效,联通轻合金未履行判决书下的还款义务,经江苏华丰、沛
县农商行友好协商,就《民事判决书》[(2017)苏 0322 民初 3557 号]项
下债务的履行,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江苏华丰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前支付沛县农商行借款本金 1000 万元,
打入沛县农商行指定账号,沛县农商行不再主张江苏华丰支付判决书项下
借款利息及案件受理费、公告费。
截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江苏华丰已遵照《和解协议》约定支付沛县
农商行借款本金 1000 万元。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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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不受损失,江苏中基、华丰铝业于 2015
年 12 月 20 日与沛县房地产签订三方协议,同意沛县房地产将其持有的华
丰铝业 20%股权质押给江苏中基,对华丰铝业因上述借款担保责任可能承
担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其他费用等)损失向江苏
中基提供反担保。上述股权质押已在沛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质押担
保登记手续。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京信评报字(2017)第 083 号),华丰铝业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所表现的公允市场价值为评估值 20,627.25 万元。因此,
上述反担保中涉及的华丰铝业 20%股权评估值已全额覆盖该项担保责任支
出对江苏中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当期净利润的影响。
沛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自身借款纠纷涉诉,其持有华丰铝业的全
部股权已被采取查封措施。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如法院未来对沛县华丰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华丰铝业 40%的股权采取执行措施,江苏中基可在
质押权范畴之内享有对质押标的的优先受偿权。
为弥补江苏华丰因承担担保责任而遭受的损失,江苏中基拟于近期启
动对反担保人沛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追偿程序。该项担保责任支
出预期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影响较小。江苏中基最终获偿数额及期限,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苏 0322 民初 355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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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苏华丰铝业有限公司与江苏沛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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