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7 年 12 月 12 日,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子(孙)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2018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8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贷款、承兑汇票、
贸易融资等),实际使用授信敞口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20,000 万元,具体
如下:
申请方 授信总额(万元) 实际使用授信敞口余额(万元)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180,000
及其全资子公司
江苏中基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 140,000
及其子公司
合计 480,000 320,000
上述额度含尚未履行完毕的综合授信融资合同在内。上述额度在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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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授权公司及各子(孙)公
司法定代表人(香港地区公司授权董事)签署上述综合授信融资项下的相
关法律文件,并以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拥有的、产权清晰、合法的财产
作为自身综合授信融资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8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事项可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本次事项的内容、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我们一致同意本次 2018 年度申请综
合授信融资事项。
三、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
(二)《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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