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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丝: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3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因受山东齐星集团出现债务危机的影响,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洛卡环保与山东齐星集团下属电厂的合同履行出现
回款困难情形,导致收入的不确定性,造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4069 号)。对于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予以尊重、理解和接受。截至
目前,导致该审计意见的情形暂时尚未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第(五)项“最近
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若公司 2017 年度
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可
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暂停上市决定
    若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
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5 条规定,公司股票
将于公司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
后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公司董事会已经和将要采取的工作措施
    公司董事会已责成厦门洛卡和洛卡环保加大齐星项目的回款催收力度,采取
必要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进展说明如下:
    2017 年 4 月 1 日,齐星集团的最大互保单位山东西王集团在政府的组织下托
管运营了齐星集团,委托期为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7 年 7 月 1 日。2017 年 4 月
底,我司全资子公司收到西王集团通过电厂垫付的 354 万元合同款项。我司全资
子公司洛卡环保及厦门洛卡多次催要相关合同款项,西王集团均回复:“需要托
管结束、完成重组后再行支付”。2017 年 7 月 1 日左右,西王集团撤出齐星集团
托管,并于 2017 年 7 月 4 日宣告:“齐星集团审计评估后资不抵债,进入破产重
整程序”。详情可参见西王集团的相关公告。2017 年 7 月 26 日,齐星集团申请破
产重组,邹平县法院于 8 月 1 日受理了齐星集团及其部分下属公司的重整申请。
据新华社报道:邹平县法院审查认为,齐星集团及下属公司虽负有巨额债务,但
主营业务仍能继续经营,管理经营团队相对稳定,生产设备、技术等条件仍完备,
产品具有一定市场需求,通过重整,可以继续发挥其品牌、市场等无形价值,并
适时引入投资资金,增加业务收入,提高债务清偿率,减少债权人损失,保障职
工安置,具有重整的价值。
    公司已成立由公司高管及律师为主的专项工作小组,正在积极参与齐星集团
的破产重组,全力保障公司的资产权益。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2 条“(五)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的,在披露其后首个半年度报告时须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提示公告,之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直至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
易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的规定,公司在发布首次《关于公司股票可
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后,需每五个交易日例行发布一次《关于公司股
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
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2、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 2017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投资者咨询方式:电话:0592-7769767,传真:0592-7769502
    特此公告!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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