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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丝: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07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2017 年 8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持股 19.64%股东罗红花女士提交的《关
于提请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罗红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5,692,9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4%,其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提案内容未
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亦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有所变动,但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事项均保持不变,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补
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收到股东罗红花提交的《关
于提请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立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经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披露了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公司前后收到股东丘国强、罗
红花提交的多份临时提案,因情况复杂,为确保相关会议决议的合法、有效,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决定将原定于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分两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廖政宗、丘国强、王荣聪、张煜被免去董事职务,周荣德被免去监事
职务。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在股东大会上确有董事、监
事被罢免的,应再次召开股东大会补选董事、监事。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 10.04%的股东丘国强、田明江
提交的《关于提请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星
期三)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8 月 15 日至 2017 年 8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8 月 1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8 月 16 日下午 15:00 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8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17 年 8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 1178-1188 号公司 5 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外部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01《关于选举罗祥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02《关于选举罗红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03《关于选举周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04《关于选举黄建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05《关于选举廖政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06《关于选举丘国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07《关于选举王荣聪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08《关于选举华宗宝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6.01《关于选举陈为珠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6.02《关于选举周荣德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 2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5 为以累
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6 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监事,对于议案 5
和议案 6,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中,议案 5 和议案 6 已经公司 2017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和议案 4 已经公司 2017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附件 4《股东罗红
花提案内容》、附件 5《股东丘国强、田明江提案内容》、附件 6《董事候选人简
历和基本情况》、附件 7《监事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附件 8《关于提请厦门
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向外部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
   3.00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
   4.00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
    案
   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5.01      《关于选举罗祥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5.02      《关于选举罗红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5.03      《关于选举周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5.04      《关于选举黄建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5.05      《关于选举廖政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5.06      《关于选举丘国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5.07      《关于选举王荣聪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5.08      《关于选举华宗宝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6.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6.01      《关于选举陈为珠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6.02      《关于选举周荣德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附件 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
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函件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 17:00 前送
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7 年 8 月 11 日 9: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 1178-1188 号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邮编:36110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
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耿占吉、洪建章
    联系电话:0592-7769767
    传真号码:0592-7769502
    6.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
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股东罗红花提交的《关于提请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立即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3.股东丘国强、田明江提交的《关于提请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4. 股东罗红花提交的《关于提请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5.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056
    2.投票简称:三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4 位。
    ②选举监事(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1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在 1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1 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8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5 日下午 15:00,结束时
间为 2017 年 8 月 16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附件 3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
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
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7 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股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向外部融资机构申请
  1.00                                          √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2.00                                          √
           内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3.00                                          √
           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
  4.00                                          √
           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累积投票
                      采用差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
  5.00                                                应选人数(4)人
           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罗祥波为公司第
  5.01                                          √
           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罗红花为公司第
  5.02                                          √
           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周毅为公司第三
  5.03                                          √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黄建贤为公司第
  5.04                                          √
           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廖政宗为公司第
  5.05                                          √
           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丘国强为公司第
  5.06                                          √
           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荣聪为公司第
  5.07                                          √
           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华宗宝为公司第
  5.08                                          √
           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
  6.00                                                应选人数(1)人
           会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为珠为公司第
  6.01                                          √
           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周荣德为公司第
  6.02                                          √
           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附件 4:
                       股东罗红花提案内容
提案一: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子提案 1:关于提名罗祥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罗红花作为持有公司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七
十八条的规定,提名罗祥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届满。
    罗祥波原系公司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被依法选举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但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无故免去了罗祥波的董事职务。罗红花已经向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尽管如此,出于尽快恢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考虑,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罗祥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子提案 2:关于提名罗红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罗红花作为持有公司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七
十八条的规定,提名罗红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届满。
    罗红花原系公司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被依法选举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但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无故免去了罗红花的董事职务。罗红花已经向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尽管如此,出于尽快恢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考虑,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罗红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子提案 3:关于提名周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罗红花作为持有公司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七
十八条的规定,提名周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
满。
    出于尽快恢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考虑,
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周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子提案 4:关于提名黄建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罗红花作为持有公司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七
十八条的规定,提名黄建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届满。
提案二:关于提名增补陈为珠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罗红花作为持有公司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七
十八条的规定,提名陈为珠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届满。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5
                  股东丘国强、田明江提案内容
提案一:关于选举廖政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丘国强作为持有公司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七
十八条的规定,提名廖政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届满。
提案二:关于选举丘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丘国强作为持有公司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七
十八条的规定,提名丘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届满。
提案三:关于选举王荣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丘国强作为持有公司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七
十八条的规定,提名王荣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届满。
提案四:关于提名华宗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丘国强作为持有公司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七
十八条的规定,提名华宗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届满。
提案五:关于选举周荣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丘国强作为持有公司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七
十八条的规定,提名周荣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届满。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6
                    董事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
    一、罗祥波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罗祥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毕业于哈尔滨
工业大学控制工程系自动化控制专业,本科学历。2013 年 1 月清华大学工商管
理专业硕士毕业。
    1994 年 7 月至 2001 年 1 月,任职怡安(厦门)无纺布有限公司滤料厂,历
任生产技术员、副厂长、厂长等职务。
    2001 年 3 月至 2009 年 3 月,历任厦门三维丝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
    2009 年 3 月至今,曾担任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历届董
事长、总经理。罗祥波先生原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但公司 201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免去其董事职务。罗红花已向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
讼,请求法院撤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
院目前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按照公司 2017 年 4 月 29 日发布的 2016 年年度报告,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罗祥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股东罗红花女士是夫妻关系,罗红花女士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64,940,942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752,021 股,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75,692,9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4%。罗祥波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 5%
以上的其他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罗祥波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失信
行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
    二、罗红花女士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罗红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3 月出生,1998 年毕
业于集美大学财经学院电算会计专业,大专学历。
    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12 月,担任怡安(厦门)无纺布有限公司会计职务。
    2001 年 3 月至 2003 年 8 月,担任厦门三维丝环保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2003 年 8 月至 2008 年 6 月,担任厦门三维丝环保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8 年 6 月至 2009 年 3 月,担任厦门三维丝环保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 年 3 月起至今,曾担任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历届
董事。罗红花女士原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但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免去其董事职务。罗红花已向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
院撤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目前尚未
作出一审判决。
    按照公司 2017 年 4 月 29 日发布的 2016 年年度报告,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罗红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4,940,942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752,021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5,692,9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4%。罗红花女士与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罗红花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
    三、周毅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周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 3 月 12 日出生,高级工
程师,毕业于重庆市职工大学环境工程,大专学历。
    1988 年 8 月至 1994 年 3 月,先后在重庆中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劳资科、安
全环保科及经营处任科员。
    1994 年 4 月至 2010 年 10 月,在重庆中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环保
设备经营处处长,环保设备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
    2010 年 11 月至今,在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先后担任重
庆分公司总经理,营销中心水泥、电力事业部总监、总经理助理、滤料事业部总
经理。
    按照公司 2017 年 4 月 29 日发布的 2016 年年度报告,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周毅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作为公司员工参与了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
计划,向该员工持股计划出资 420 万元,占该员工持股计划出资总额的 5.6%,
该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8,278,5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5%。周毅
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周毅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
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任何情形。
    四、黄建贤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黄建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12 月 4 日出生,澳大
利亚国立大学管理学硕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
学院金融管理博士。
    黄建贤先生曾担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总监、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现担任安
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安杰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按照公司 2017 年 4 月 29 日发布的 2016 年年度报告,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黄建贤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建贤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
    五、廖政宗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中国台湾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63 年 9 月出生,1984 年毕业于台湾
南荣技术学院机械专业。1984 年至 1986 年于台湾军队服兵役;1987 年至 2001
年历任台湾仲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部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2001 年 6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厦门珀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 年 9 月至今
担任珀挺机械工业(厦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7 月担任三维丝公司董事,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7 月担任三维丝
公司董事长。现担任厦门坤拿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并持有厦门坤拿商贸
有限公司 100%股权。厦门坤拿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5,318,146 股股份。
    截止目前廖政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其
他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条规定之情形。
    六、丘国强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4 月出生,1994 年 7 月毕业于郑州
纺织学院纺织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1994 年 7 月—2003 年 7 月,任职于怡安(厦门)无纺布有限公司,主管无
纺针刺(含过滤毡)的生产与市场工作;2003 年 8 月—2008 年 6 月,担任厦门
三维丝环保工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监事;2008 年 6 月—2009 年 3 月,任厦门
三维丝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销售总监;2009 年 3 月—2015
年 7 月,任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
今,担任中龙杭川(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7 月担任三维丝副董事长。
    丘国强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37,084,920 股,其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其他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条规定之情形。
    七、王荣聪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学专业,
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1991 年 7 月至 2002 年 4 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及厦门分行,先后从事
过日语翻译、对外筹资、外汇资金管理以及信贷经营与管理等工作;2002 年 4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职厦门市清宏实业有限公司,担任执行总经理;2004 年 3 月
至 2006 年 10 月任职厦门天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7 年 2 月至
2009 年 1 月任职厦门福慧达果蔬供应链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2009 年 5 月至 2017 年 7 月担任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8,278,580 股,王荣聪认购份额
占比 16%。其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条规定之
情形。
    八、华宗宝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华宗宝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 12 月出生,毕业于合
肥工业大学生物工程专业,本科学历。
    2004 年 10 月-2013 年 3 月,在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担任销售部山东大区经
理;2013 年 3 月至今,在厦门绿鲜锋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截止目前,华宗宝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3.2.3 条规定之情形。
附件 7
                    监事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
    一、陈为珠女士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陈为珠,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1 月出生,香港公开
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一级职业经理人。
    工作经历:
    2003 年 1 月—2003 年 11 月,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办公室任文员;
    2003 年 11 月—2005 年 3 月,厦门舒勒卫浴有限公司任业务主管;
    2005 年 3 月至今,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任商务部经理;
    2013 年 5 月至 2016 年 4 月 22 日担任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目前担任天津三维丝、新疆三维丝、华电三维丝监事。
    按照公司发布的公告,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陈为珠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
股份,其作为公司员工参与了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向该员工持股计划出资
450 万元,占该员工持股计划出资总额的 6.0%,该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持有公司股
份 8,278,5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5%。陈为珠女士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为珠女士不存在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
    二、周荣德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1 月出生,工程师;1995 年毕业于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学历。1995 年 7 月至 1997 年 2 月,就职于厦门制药厂,任
技术员;1997 年 3 月至 1999 年 2 月,就职于香港保得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任工程师;1999 年 2 月至 2003 年 1 月,就职于华阳电业有限公司,任工程监工;
2003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珀挺机械工业(厦门)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7 月担任三维丝公司监事。周荣德持有厦门上越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 8.33%股份,厦门上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9,556,353 股。
    截止目前,周荣德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3.2.3 条规定之情形。
    附件 8:
               关于提请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本人审阅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7 年 8 月 1
日公告,公司将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作为持有公司 19.64%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第五十
条第二款规定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在
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提请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附
件如下临时提案,请董事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函告。
                                          提案人:__________________
                                                         罗红花
                                                    2017 年 8 月 5 日
临时提案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根据公告,鉴于公司监事目前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康述旻与彭南京已建议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当时公司尚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
告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并未将该议案列入审议事项。
    现本人获悉,公司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和独立财务顾问出具
的专项核查意见。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人特提议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__________________
                                                         罗红花
                                                    2017 年 8 月 5 日
临时提案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的公告》。根据公告,鉴于公司监事目前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康述旻与
彭南京已建议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因当时公司尚未取得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 2017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并未将该议案列入审议事项。
    现本人获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属于按照《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规定
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无需取得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为提高公司决策
效率,本人特提议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__________________
                                                         罗红花
                                                    2017 年 8 月 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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