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邦达”)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5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电话会议方式召
开,以巡签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公司部分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长荣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健全董事会治理结构,现补选张亚兵先生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补选王长荣女士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健全董事会治理结构,现补选张亚兵先生、苏国建先生担任公司战略委员
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为健全董事会治理结构,现补选张亚兵先生及王长荣女士担任公司提名、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浦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近期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
路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花园路支行”)申请授信及借款 9,500 万元,用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借款采用存单质押担保方式,公司董事长王长荣女士以
个人定期存单(1 亿元)质押于浦发银行花园路支行,无偿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本次借款期限为实际签订借款合同起一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