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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12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高投”)、湖
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集团”)、上海通江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江投资”)、宁波东方梦幻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梦幻”)共同发起设立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的具体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高投股份”),主要目的是抓
住国内新兴产业领域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各合作方丰富的项目资源、
专业的投资经验和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有效过滤公司投资整合过程中的潜在风
险,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推动公司积极稳健地进行外延式扩张,实现公司持续、
快速、稳定的发展。
    本次参股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外投资及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活动。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3亿元与湖北高投、宏泰集团、通江
投资、东方梦幻共同发起设立高投股份。
    二、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转让控股子公司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
翔新材”)部分股权并授权董事长朱双全先生按照龙翔新材公司章程的规定,全
权处理龙翔新材后续董事会、监事会改组有关事宜,旨在进一步调整业务结构,
集中资源于主营产业以及重点项目、新业务方面的布局,逐步降低公司在非关联
主营产业方向的投资比重;同时,本次交易后亦会调整龙翔新材的股权结构,有
利于其拓宽融资方式与渠道。
    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龙翔新材部分股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转让控
股子公司部分股权,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因此,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龙翔新材18%的股权以人民币6,600万元价格转让
给常州龙瑞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独立董事:熊伟、余明桂、季小琴
                                              2017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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