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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比特: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3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9月22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14:45,召开地点为公司研发楼一楼1号会议室。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下午15:00至 2018年10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颜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57,928,226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22.49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57,216,5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39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11,6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13%。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6,023,6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8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311,9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8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11,6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13%。

二、提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752,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5%;反对176,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4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15%;反对176,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现场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752,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5%;反对176,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4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15%;反对176,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8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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