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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比特: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8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7,421,5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537%;于
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 6,218,4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856%。
    一、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份的核准情况
    2015年2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小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5号)核准,公司向李小明发行
3,762,120股股份、向顾亚红发行2,821,590股股份、向陈敬隆发行2,821,590股
股份、向新余高新区融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935,542股股份、向张征发行
1,433,735股股份、向中山中科恒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349,398股股份、向
广东粤科钜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813,253股股份、向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
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发行910,000股股份、向广东合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
行843,373股股份、向广东粤科润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843,373股股份、向谭
云亮发行728,810股股份、向广州罗尔晶华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481,566股股份、向贾国有发行310,648股股份、向朱康军发行250,904股股份、
向唐志松发行189,759股股份、向乔法芝发行168,675股股份、向苏志宏发行
143,373股股份、向张鹏发行129,036股股份、向刘湧发行126,506股股份、向凌
力发行21,08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40,159股新
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中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交易对方承诺按如下方式锁定公司本次向其发行的股份:
    李小明在本次交易中取得欧比特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
       顾亚红、陈敬隆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欧比特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满 12 个月后,按照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内每年业绩承诺金额占三年业
绩承诺金额总和的比例分三批解除股份转让限制。
    融泰投资、张征、中科恒业、中科白云、谭云亮、贾国有、朱康军、苏志宏、
张鹏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欧比特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向粤科润华、罗尔晶华、唐志松、乔法芝、刘湧、凌力发行股份时,
若上述交易对手持有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公司股份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即在
2015 年 6 月 11 日前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的),则其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超过 12 个月的(即在 2015 年 6 月 11 日当日或 2015
年 6 月 11 日后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的),则其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粤科钜华、合富投资若在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持有用于认购公司股份
的部分标的资产(指在铂亚信息 2014 年 6 月定向增发时分别认购的 150 万、100
万股股份)时间不足 12 个月(即在 2015 年 6 月 11 日前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
则粤科钜华、合富投资各自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 35%、50%的部分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持
有时间超过 12 个月(即在 2015 年 6 月 11 日当日或 2015 年 6 月 11 日后取得本
次发行的股份),则其认购的上市公司所有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
       锁定期内,交易对方如因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
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
    前述锁定期结束之后,标的公司股东各自所应遵守的股份锁定期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向颜军、李小明、顾亚红、陈敬隆和李康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内,上述发行对象如因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
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
    锁定期结束后,颜军、李小明、顾亚红、陈敬隆和李康各自所应遵守的股份
锁定期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3、发行股份的调整情况及锁定期
    2015年5月25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现金股利0.25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00万元(含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
数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通过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新增股份的股东及
其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及锁定期安排如下:
    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数(股)        锁定承诺期
一、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
         李小明                  3,766,441             36 个月
                                 1,129,932             36 个月
         顾亚红                  932,194               24 个月
                                 762,705               12 个月
                                 1,129,932             36 个月
         陈敬隆                  932,194               24 个月
                                 762,705               12 个月
    融泰投资                 1,937,765             12 个月
          张征                   1,435,382             12 个月
    中科恒业                 1,350,948             12 个月
    粤科钜华                 635,368               36 个月
                              1,179,968               12 个月
           中科白云           911,045                 12 个月
                              422,171                 36 个月
           合富投资
                              422,170                 12 个月
           粤科润华           844,341                 36 个月
           谭云亮             729,647                 12 个月
           罗尔晶华           482,119                 36 个月
           贾国有             311,004                 12 个月
           朱康军             251,192                 12 个月
           唐志松             189,976                 36 个月
           乔法芝             168,868                 36 个月
           苏志宏             143,537                 12 个月
             张鹏             129,184                 12 个月
             刘湧             126,651                 36 个月
             凌力              21,108                 36 个月
二、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
             颜军             2,010,338               36 个月
           李小明             919,012                 36 个月
           顾亚红             689,259                 36 个月
           陈敬隆             689,259                 36 个月
             李康             5,743,825               36 个月
   2015年6月11日,上述股份完成上市发行。
    201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1,160,2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0.3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该分红及转增事项于2016年5月24日实施完毕,上述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相应变
更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股)       锁定承诺期
一、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
              李小明              9,416,103            36 个月
              顾亚红              2,824,830            36 个月
                                  2,330,485            24 个月
                                  1,906,762            12 个月
                                  2,824,830            36 个月
            陈敬隆                2,330,485            24 个月
                                  1,906,762            12 个月
           融泰投资               4,844,412            12 个月
             张征                 3,588,455            12 个月
           中科恒业               3,377,370            12 个月
                                  1,588,420            36 个月
           粤科钜华
                                  2,949,920            12 个月
           中科白云               2,277,613            12 个月
                                  1,055,427            36 个月
           合富投资
                                  1,055,425            12 个月
           粤科润华               2,110,853            36 个月
            谭云亮                1,824,118            12 个月
           罗尔晶华               1,205,297            36 个月
            贾国有                777,510              12 个月
            朱康军                627,980              12 个月
            唐志松                474,940              36 个月
            乔法芝                422,170              36 个月
            苏志宏                358,842              12 个月
             张鹏                 322,960              12 个月
             刘湧                 316,628              36 个月
             凌力                  52,770              36 个月
二、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
             颜军                 5,025,845            36 个月
            李小明                2,297,530            36 个月
            顾亚红                1,723,148            36 个月
            陈敬隆                1,723,148            36 个月
             李康                14,359,562            36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为702,158,21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237,077,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65,081,0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24%。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其承诺履行情况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李小明在本次交易中取得欧比特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
    顾亚红、陈敬隆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中取得的欧比特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满 12 个月后,按照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内每年业绩承
诺金额占三年业绩承诺金额总和的比例分三批解除股份转让限制。
    本次交易向粤科润华、罗尔晶华、唐志松、乔法芝、刘湧、凌力发行股份时,
若上述交易对手持有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公司股份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即在
2015 年 6 月 11 日前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的),则其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超过 12 个月的(即在 2015 年 6 月 11 日当日或 2015
年 6 月 11 日后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的),则其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粤科钜华、合富投资若在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持有用于认购公司股份
的部分标的资产(指在铂亚信息 2014 年 6 月定向增发时分别认购的 150 万、100
万股股份)时间不足 12 个月(即在 2015 年 6 月 11 日前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
则粤科钜华、合富投资各自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 35%、50%的部分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持
有时间超过 12 个月(即在 2015 年 6 月 11 日当日或 2015 年 6 月 11 日后取得本
次发行的股份),则其认购的上市公司所有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
    锁定期内,交易对方如因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
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向颜军、李小明、顾亚红、陈敬隆和李康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内,上述发行对象如因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
     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
         (二)关于业绩承诺:
         2014年10月,欧比特与李小明、顾亚红、陈敬隆等20位铂亚信息原股东签订
     《关于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书》,并与李小明、顾亚红和陈敬隆3位铂亚信息原股东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交易方承诺“铂亚信息于2014年度、2015年度、
     2016年度净利润承诺数分别为人民币3,400万元、4,200万元、5,140万元。如本次
     重组于2014年12月31日之后实施完成,业绩承诺期和利润补偿期往后顺延,2017
     年度净利润承诺数为人民币6,048万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18]002100号《珠
     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
     告》,2017年度铂亚信息实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6,132.13 万元人民币。2017年度实际盈利数大于承诺盈利数,铂亚信息已实现利
     润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股东的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上述交易中锁定期为 36 个月的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6 月 12 日,本次解除限售股共计 47,421,50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7537%,于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 6,218,4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856%。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13 名,具
     体情况如下:
                                                             是否   股 份
                                                             基于   是 否                 本次实际
                                   所持限售条   本次申请                     其中:质押
序                                                           高管   存 在                 可上市流
    证件号码       股东全称    件股份总数   解除限售                     股份数量
号                                                           身份   质押、                通股份数
                                     (股)     数量(股)                    (股)
                                                             申请   冻 结                 量(股)
                                                             锁定   情况
1    11010819621018****        颜军         85,870,008    5,025,845   是   是            -
2    44010219690520****       李小明        11,713,633   11,713,633   是   是   11,700,000     13,633
3    44082119670302****        李康         14,359,562   14,359,562   否   是   14,349,677      9,885
4    52252619751220****       顾亚红         5,949,069    4,547,978   是   是    4,482,915
5    52240119730421****       陈敬隆         4,547,978    4,547,978   否   是    4,529,515     18,463
                          广东粤科钜华创
6    91440606562598****                      1,588,420    1,588,420   否   否            -   1,588,420
                          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粤科润华创
7    91440703055365****                      2,110,853    2,110,853   否   否            -   2,110,853
                          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合富投资管
8    91440400597425****                      1,055,427    1,055,427   否   是    1,050,000      5,427
                            理有限公司
                          广州罗尔晶华股
9    91440101054548****   权投资基金企业     1,205,297    1,205,297   否   否            -   1,205,297
                           (有限合伙)
10   37068219801113****       乔法芝          422,170      422,170    否   否            -    422,170
11   45252519710708****        凌力            52,770       52,770    否   否            -     52,770
12   43282319730925****       唐志松          474,940      474,940    否   否            -    474,940
13   52210119770331****        刘湧           316,628      316,628    否   否            -    316,628
                  合计                     129,666,755   47,421,501   -    -    36,112,107   6,218,486
          注:1、股东颜军持有限售股份总数为 85,870,008 股(含高管锁定股)。依据锁定期承
      诺,颜军本次可解禁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 100%,即其持有的锁定期 36 个月的限售股
      份 5,025,845 股,该部分股份未质押、冻结。但因颜军担任公司董事长,依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
      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颜军所持股份将基于高管身份计算锁定数量,本次解禁股份全部转换成
      高管锁定股。
          2、股东李小明持有限售股份总数为 11,713,633 股。铂亚信息完成 2017 年度业绩承诺,
      依据锁定期承诺,李小明本次可解禁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 100%,即其持
      有的锁定期 36 个月的限售股份 11,713,633 股。但因李小明担任公司董事,依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
      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李小明所持股份将基于高管身份计算锁定数量,本次解禁股份总数的
      75%转换成高管锁定股,25%为高管流通股。解禁后,由于其所持股份中的 11,700,000 股仍
      处于质押状态,故其上市可流通实际股数为 13,633 股。
          3、股东顾亚红持有限售股份总数为 5,949,069 股(含高管锁定股)。铂亚信息完成 2017
      年度业绩承诺,依据锁定期承诺,顾亚红本次可解禁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 7,062,077 股中的
40%及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 1,723,148 股中的 100%,即其持有的锁定期 36 个月的限售
股份 4,547,978 股。但因顾亚红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顾亚红所持股份将基于高管身份计算锁定数量,本次解禁股份全部转换成高管锁定股。本次
解禁的限售股份中仍有 4,482,915 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4、股东陈敬隆持有限售股份总数为 4,547,978 股,其中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股数为
4,529,515 股。铂亚信息完成 2017 年度业绩承诺,依据锁定期承诺,陈敬隆本次可解禁购
买资产所发行股份 7,062,077 股中的 40%及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 1,723,148 股中的
100%,即其持有的锁定期 36 个月的限售股份 4,547,978 股。解禁后,由于其所持股份中的
4,529,515 股仍处于质押状态,故其上市可流通实际股数为 18,463 股。
    5、股东李康持有限售股份总数为 14,359,562 股,其中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股数为
14,349,677 股。依据锁定期承诺,李康本次可解禁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 14,359,562 股
中的 100%,即其持有的锁定期 36 个月的限售股份 14,359,562 股。解禁后,由于其所持股
份中的 14,349,677 股仍处于质押状态,故其上市可流通实际股数为 9,885 股。
    6、股东广东合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欧比特股份 2,110,852 股,
其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 50%的部分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解除限售期额股份为锁定期 36 个月的限售股份
1,055,427 股。解禁后,由于其所持股份中的 1,050,000 股仍处于质押状态,故其上市可流
通实际股数为 5,427 股。
    7、其他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粤科钜华、粤科润华、罗尔晶华、唐志松、乔法芝、刘
湧、凌力)所持有股份承诺锁定期均为 36 个月,且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可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702,158,212 股,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
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增加           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37,077,149                 29,062,453       208,014,69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65,081,063   29,062,453                     494,143,516
三、股份总额                 702,158,212                                  702,158,212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东海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未违反其关于所持股份限售安
排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东海证券对欧比特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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