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临时)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深圳前海宝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延期支付股权购买剩
余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我们已认真审阅了相
关材料,并经过我们独立董事的认可。
2、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
3、本次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
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一江 梅月欣 李 军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