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宁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讨论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认的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获授股票期权的45名激励对象均为《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以2018年8月9日为授权日,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54万份。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