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到董事9人,由公司董事长高小离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讨论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18年8月9日为授权日,授予45名激励对象354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董事王伟先生、李宗利先生、路骏先生属于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