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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力创通:关于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 2018-040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62,000 股,占公司回购前
总股本的 0.03%,回购价格为 4.995 元/股;回购注销《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92,000 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03%,
回购价格为 5.46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354,000 股,占
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616,191,387 股的 0.06%。
 2、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数为 2 人,涉及 201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数为 2 人,共 4 人。
 3、截至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及注销事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16,191,387 股变更为 615,837,387 股。公司将依法
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审批程序
    1、2014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其后公司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
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可以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审议并实施该股
权激励计划。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30 日发出《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3、2014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14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及授予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5、2014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审议通过《关于核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员
名单的议案》。
    6、201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以 10.04
元/股的价格向 31 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58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的上市日
期为 2014 年 10 月 10 日。
    7、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3,88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10 股。2015 年 5 月 26 日,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588 万股限制性股票调整至 1,176 万股。
    8、201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9、2016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回购并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权的议案》,拟回购部分激励对
象所持有但尚未解锁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合计 396,000 股。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10、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回购并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部分
激励对象所持有但尚未解锁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合计 162,000 股。
    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
经成就。
    (二)《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审批程序
    1、2015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其
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
行了备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以
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审议并实施该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发出《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
应报告。
    4、2015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议案》。确定以 2015 年 5 月 13 日作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
予相应额度的限制性股票。
    5、2015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审议通过《关于核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
员名单的议案》。
    6、201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的调整。
    7、2015 年 6 月 5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以 5.475 元/
股的价格向 50 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73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为 2015 年 6 月 8 日。
    8、2016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公司《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
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期解锁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
    9、2016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回购并注销公司<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权的议案》,拟回购部
分激励对象所持有但尚未解锁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合计 72,000 股。
    10、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回购并注销公司<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
回购部分激励对象所持有但尚未解锁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合计 192,000 股。同时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已经成就。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定价依据
    201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以 10.04 元/股的价格向 31 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58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
的上市日期为 2014 年 10 月 10 日。2015 年 6 月 5 日,公司完成了《201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以 5.475 元/股的价格向 50 名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 73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5 年 6 月 8 日。
    201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3,8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实施 2016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1,182,000 股为基数,向每 10 股派 0.100083
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10.04 元/股调整为 4.99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应向 2 名原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
     人民币 809,190 元;根据《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 5.46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应向 2 名原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
     款人民币 1,049,280 元。
         三、本次回购注购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董亮、刘焕民离职,其所持有的已获
     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2,00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因《201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胡健、钱道庆因个人原因离职,其所持有的已获授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92,00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股份
     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减少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权激励股份)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57,854,686   41.85%           354,000        257,500,686   41.81%
非流通
高管锁定股            193,885,299   31.47%              0           193,885,299   31.48%
首发后限售股          55,009,387    8.93%               0           55,009,387    8.93%
股权激励限售股         8,960,000    1.45%            354,000         8,606,000    1.4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358,336,701   58.15%              0           357,982,701   58.13%
股
三、总股本            616,191,387   100%             354,000        615,837,387    100%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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