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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力创通: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专项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 “西南证券”)作为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创通”、 “上市公司”或“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华力创通拟使用不超过 6,3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和不超过 2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陆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55 号),公
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400,000,000.00 元。截至 2018 年 2 月 5 日,西南证券将收到
的 认 购 资 金 总 额 扣 除 承 销 费 用 和 财 务 顾 问 费 用 5,500,000.00 元 后 的 资 金
394,500,000.00 元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根据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8)110ZC0046 号《验资报告》,截
至 2018 年 2 月 5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4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
计 4,745,283.0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395,254,716.98 元。
    截至 2018 年 2 月 6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16,000.00 万元。2018 年 2 月 11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拟用募集资金
置换前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16,000.00 万元。置换后,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约为 23,450.00 万元,剩余资金用途分别为北斗数据语音通话终
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300.00 万元、多样式起降无人机系统项目 3,000 万元、补
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17,150.00 万元。
    根据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300 万元额度的
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
较高的理财产品,充分盘活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6,3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使
用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的低风险、期限短(不超过一年)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审批程序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2 亿元、6,300 万元,总计
2.6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28%,且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
项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
了同意意见。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公司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
险。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
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风险。在具体执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委托理财方
案时,应严格遵循董事会所批准的方案。由公司财务部提出投资申请,公司董事
长批准后实施。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尽量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应当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投资理财的金额、期间、
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
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投资信息进
行分析和判断,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
回报相对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
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
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300 万元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
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监事会
    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真核查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发行人说明、董事会决
议、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以及公司财务状况等相关资料,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西南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的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
司全体股东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江亮君                   易德超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吴   坚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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