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赛为智能: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7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第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90,400 股,回购价格为 7.24 元/
股。由此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00,397,211 股变更为 399,706,811 股。如股份调整
实施过程中出现尾数差异,以中登公司实施后的股份总数及单价为精确数据。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并经
2016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中拟
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60 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712 万股,预留限
制性股票 170 万股。
   2、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
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鉴于《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李俊女士等 9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
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本
次激励对象人数由 160 人调整为 149 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712 万股调整为 705.7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作调整;确定
以 2016 年 11 月 4 日为授予日,向 1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705.7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02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对象为 138 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数量为 690.68 万股,占授
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2.06%。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5、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
予日为2016年11月4日,授予数量为6,906,800股,授予对象共138人,授予价格
为7.27元/股。本次授予后公司总股本变为342,027,050股。
    6、2017年6月1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341,974,5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人民币(含税)。
    7、2017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已获授但尚未解
限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杨军、童庆等19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应将杨
     军、童庆等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合计690,400股
     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24元/股。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2017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杨军、童庆
     等 19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应将杨军、童庆等 19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合计 690,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 7.24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
     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的应对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杨军、童庆等 19 名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 7.24 元/股(2017 年 6 月 1 日实施了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回购价格由 7.27 元/股调整为 7.24 元/股)。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400,397,211 股 变 更 为
     399,706,811 股。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三、本次回购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回购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变动前            本次回购注销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6,879,299         39.18%         690,400     156,188,899       39.08%
1、高管锁定股           91,549,838       22.86%                 0    91,549,838       22.90%
2、首发后限售股         58,422,661       14.59%                 0    58,422,661       14.62%
3、股权激励限售股        6,906,800        1.72%         690,400       6,216,400          1.5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43,517,912     60.82%             0   243,517,912     60.92%
三、股份总数         400,397,211         100%     690,400   399,706,811        100%
         四、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
     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十一章 第四节、本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程序”以及“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
     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杨军、童
     庆等 19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应将杨军、童
     庆等 1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合计 690,400 股进行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7.24 元/股。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合法、合规,是可行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杨军、童庆等
     19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杨军、童庆等
     1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限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合计 690,400 股进行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为 7.24 元/股。
         七、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事项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的合法授权;本次已经履行的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
法;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购票的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
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外,公司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现阶
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拟回
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