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国华赛为产业投资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拟审议《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国华赛为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
及《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本次公司投资设立深圳国华赛为产业投资基
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国华赛为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与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华三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赛新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勇、深圳海
润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深圳国华赛为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
公司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整体战略,布局成长性强的实业项目,完善公司产业链,
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
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次公司投资设立深圳国华赛为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国
华赛为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立彦 刘宁 胡振超
二 O 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