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5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339 号),中国证监会依
法对《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创业板)申请文件》进行了
审查,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立即组织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讨
论和研究,并积极准备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目前,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
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答复的工作正有序推进,但由于部分
反馈意见问题涉及的内容和数据尚需进一步核实、补充,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反馈意见回复,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协商后,
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申请,申请延期至 2017 年 3 月 3 日前向中
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反馈意
见的回复工作,在文件完备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文件。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