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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7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9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18年11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2月3日起至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即自2019年2月3日起至2020年2月19日止)。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现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购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挂钩标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价格AU1912 (以下简称“黄金期货价格”)

3、产品风险评级:稳健型产品

4、产品期限:93天

5、产品所属类型:结构性存款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

7、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

8、成立日:2019年5月28日,本产品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9、结算日:2019年8月27日,产品年化收益率于当日确认

10、到期日:2019年8月29日

11、产品收益分析与计算

(1)预期年化收益率

本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根据以下条款确定:

1)若挂钩标的结算日价格小于执行价格,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3.87%2)若挂钩标的结算日价格大于等于执行价格,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3.97%3)在产品存续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本产品不相应调整预期年化收益率。

(2)预期收益计算方法

预期收益=存款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365(3)情景分析(为方便起见,产品说明书中所涉及的数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两位后舍位)

情景1:结算日价格小于执行价格若客户认购金额为1000万元,挂钩标的期初价格为300元,执行价格为300*110%=330元,结算日价格为300*100%=300元,则客户收益=10,000,000×3.87%×93÷365=98,605.48

情景2:结算日价格大于等于执行价格若客户认购金额为1000万元,挂钩标的期初价格为300元,执行价格为300*110%=330元,结算日价格为300*120%=360元,则客户收益=10,000,000×3.97%×93÷365=101,153.42

华夏银行郑重提示:本产品是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华夏银行在本产品到期时只保证存款本金,不保证存款收益。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在出现最不利的市场情形时,投资者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存款本金。投资者应在对此风险有充分认识基础上谨慎投资。

本说明书中的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华夏银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投资者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4)本金及收益支付

本产品到期后,华夏银行将于到期日当日的22:30至24:00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如本产品因故提前到期的,则到期日以华夏银行通知为准。

12、投资对象:存款产生的全部利息或部分利息与黄金期货价格挂钩。

13、预期收益计算方法:预期收益=存款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365

14、预期年化收益率:3.9%

15、公司本次购买华夏银行理财产品的出资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24%。

16、收益情况:本次购买华夏银行理财产品预计将会为公司带来约49.68万元收益。

二、本次理财产品风险揭示

根据华夏银行提供的《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揭示书》,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适合有投资经验的客户购买。投资本产品,公司可能主要面临以下风险:

1、法律及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

2、利率风险:如果在产品期限内,市场利率上升,本产品的收益率不必然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项下,除提前终止条款约定事项外,客户没有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投资风险:本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取决于所投资金融工具的收益率,客户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除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或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华夏银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客户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5、提前终止风险:遇国家法律法规或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本产品正常运作,或根据市场及投资运作情况经华夏银行合理判断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等情形,华夏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投资者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操作风险:在本产品管理运作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等均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7、信用风险:如发生本产品所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违约或其它交易对手违约,或华夏银行被依法撤销、申请破产等情形,将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收益,甚至收益为零。

8、其他风险:指由于不可抗力或非华夏银行原因发生的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导致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

行,进而影响产品的资金收益。

三、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夏银行无关联关系。四、风险控制措施尽管本次购买华夏银行的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除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规定外,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性。

2、建立跟踪监控机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并按季度上报董事会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和异常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

3、公司内审部负责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

况、相关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应为正规的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投资期满后资金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7年12月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6月1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45%(年利率),实际收益为178.2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6月4日到账。

2、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3天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2月6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8月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6%,实际收益为115.32 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8月8日到账。

3、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2月2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5月28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40%(年利率),实际收益为88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5月28日到账。

4、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8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70%(年利率),实际收益为117.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11月8日到账。

5、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2,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月1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10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80%(年利率),实际收益为312.22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11月12日到账。

6、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月1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18日,预期到期支取利率4.65%(年利率),实际收益为116.29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11月19日到账。

7、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5 月3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8月2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9%,实际收益为60.41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8月28日到账。

8、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6月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8月30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9%,实际收益为36.2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8月30日到账。

9、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6月4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4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7%,实际收益为156.73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11月5日到账。

10、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13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1月31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45%,实际收益为104.24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1月31日到账。

1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29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2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3%,实际收益为54.19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11月29日到账。

12、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8月3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1月2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3%,实际收益为31.81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8年11月29日到账。

13、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1月5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5月5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1%,实际收益为164.2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5月8日到账。

14、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1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2月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2%,实际收益为52.67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2月12日到账。

15、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2,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1月12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2月1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2%,实际收益为136.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2月12日到账。

16、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100%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1月2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2月20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2%,实际收益为52.93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2月20日到账。

17、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2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2,800万元共计1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100%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8年11月30

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5月2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2%,预期最高收益约为248.55万元。

18、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1月3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5月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95%,实际收益为49.24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5月5日到账。

19、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2月12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5月1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实际收益为180.4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5月15日到账。

20、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2月21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5月2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实际收益为49.32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5月22日到账。

2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5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8月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75%,预期最高收益约为75万元。

22、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5月9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8月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75%,预期最高收益约为47.26万元。

23、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5月15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11月15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9%,预期最高收益约为351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

2、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3、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揭示书

4、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客户权益须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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