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发出增加议案的变更通知,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名, 其中白彦春、田含光、仇夏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杨敏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黄志业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卫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记名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
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2月3日起至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即自2019年2月3日起至2020年2月19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PNY案件调解处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PNY Technologies,Inc.就双方的系列案件进行调解,授权公司经营层参加调解,并根据调解情况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8年11月5日下午14:30点,在公司19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和第三项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