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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0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18-30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方为章锋、吴正明、刘鹏、史襄桥、王争业、赵勇
刚、金燕、耿彪、许宏林、邹永亮、李群等十一名自然人(以下简称“章锋等十
一名自然人”),其中,章锋、吴正明、刘鹏、史襄桥、王争业、赵勇刚等六名
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章锋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受让方为曹洪俊。受让方与转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本次协议转让前,章锋等十一名自然人合计持有151,733,512股公司股份,
占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的 35.64% 。 其 中 章 锋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142,005,65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36%。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章锋等十一名
自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3,017,51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90%,其中章锋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136,65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05%,仍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由占总股本
的30%以上降低为占总股本的30%以下。
     3、本次协议转让,转让方是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转让股份
资金主要用于偿还个人质押贷款,以解除部分股份质押。上述协议转让行为不涉
及二级市场减持。
     4、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1
    2018年7月9日,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
公司”、“回天新材”)接到章锋等十一名自然人协议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章锋等十一名自然人已于2018年7月9日与曹洪俊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曹洪
俊合计受让章锋等十一名自然人协议转让的公司股份28,716,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6.75%。
    二、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一)协议转让各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
    章锋,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206011957******10,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
    刘鹏,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206031963******1X,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
    吴正明,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206231964******15,
住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清河路******。
    史襄桥,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206011970******14,
住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
    王争业,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206031970******11,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
    赵勇刚,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201061978******33,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
    金燕,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206011970******48,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
    耿彪,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206011965******16,
住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清河路******。
    许宏林,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206011969******15,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
    邹永亮,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301041968******78,
住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中原路******。
    李群,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206011969******39,
                                     2
住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积仓街******。
    2、受让方:
    曹洪俊,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202811968******79,
住所:湖北省大冶市东岳路******。
    (二)协议转让各方关系
    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方为章锋等十一名自然人,其中,章锋及其一致行动人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锋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刘鹏、吴正明、史襄桥
为公司现任董事,王争业为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赵勇刚为公司现任副总经理,
金燕为公司现任监事会主席,耿彪为公司现任监事,许宏林为金燕的配偶、公司
员工,邹永亮、李群为公司员工。
    本次协议转让前,章锋等十一名自然人合计持有公司151,733,512股股份,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35.64%,其中章锋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2,005,65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36%。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章锋等十一名自然人合计
持有公司123,017,51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90%,其中章锋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115,136,65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05%,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由占总股本的30%以上降低为
占总股本的30%以下。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为曹洪俊,截至本公告日,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受让
方与转让方、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关系。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章锋等十一名自然人
    受让方(乙方):曹洪俊
    1、股份转让种类、数量、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回天新材 28,716,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份,占回天新材总股本的 6.75 %。本协议签署时,标的股份中有9,000,000股
股份存在质押(以下简称“在先质押”)(本次股份转让已经取得质权人关于质
                                   3
押股份转让的书面同意函)。乙方依本协议约定受让拟转让股份。
     (2)股份转让价格
     按照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回天新材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5%为作价依据,
经双方协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42 元(大写:人民币捌元肆角贰分),
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41,788,72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肆仟壹佰柒拾捌万捌
仟柒佰贰拾元整)。
     其中,转让股数、转让价款具体明细如下:
                           占公司总股 其中质押       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
 姓名     转让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元)        (大写元)
                                                                  壹亿肆仟陆佰壹拾万
章   锋    17,352,000        4.08%     7,000,000    146,103,840
                                                                    叁仟捌佰肆拾元
                                                                  叁仟贰佰陆拾壹万零
刘   鹏     3,873,000        0.91%     1,000,000    32,610,660
                                                                      陆佰陆拾元
                                                                  叁仟贰佰陆拾壹万零
吴正明      3,873,000        0.91%     1,000,000    32,610,660
                                                                      陆佰陆拾元
史襄桥       800,000         0.19%          0        6,736,000    陆佰柒拾叁万陆仟元
                                                                  叁佰玖拾陆万伍仟捌
王争业       471,000         0.11%          0        3,965,820
                                                                      佰贰拾元
赵勇刚       500,000         0.12%          0        4,210,000      肆佰贰拾壹万元
                                                                  伍佰肆拾捌万玖仟捌
金   燕      652,000         0.15%          0        5,489,840
                                                                      佰肆拾元
                                                                  叁佰陆拾贰万玖仟零
耿   彪      431,000         0.10%          0        3,629,020
                                                                        贰拾元
                                                                  贰佰柒拾壹万玖仟陆
许宏林       323,000         0.08%          0        2,719,660
                                                                      佰陆拾元
邹永亮       60,000          0.01%          0        505,200      伍拾万伍仟贰佰元
                                                                  叁佰贰拾万捌仟零贰
李   群      381,000         0.09%          0        3,208,020
                                                                        拾元
                                                                  贰亿肆仟壹佰柒拾捌
 合计      28,716,000        6.75%     9,000,000    241,788,720
                                                                  万捌仟柒佰贰拾元
     (3)双方同意以现金方式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具体如下:
     ①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协议转让的合规性作出确认决定之日起五个工
作日内,由乙方将首期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120,894,36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
仟零捌拾玖万肆仟叁佰陆拾元整)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②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完成
解除在先质押事宜,双方应共同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拟转让股份的过户
                                        4
登记手续。
      ③自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完成标的股份协议转让过
户登记之日为准)起十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将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120,894,36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零捌拾玖万肆仟叁佰陆拾元整)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
定的银行账户内。
      三、本次股份转让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前,章锋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142,005,65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36%,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章锋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115,136,65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0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实
际控制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由占总股本的30%以上降低为占总股本的30%
以下。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   占公司总股       本次协议转 本次协议转让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本的比例         让股数(股) 后持股数(股) 本的比例
 章    锋      93,313,540      21.92%           17,352,000   75,961,540    17.84%
 刘    鹏      20,385,284       4.79%           3,873,000    16,512,284    3.88%
 吴正明        20,385,424       4.79%           3,873,000    16,512,424    3.88%
 史襄桥         3,864,536       0.91%            800,000      3,064,536    0.72%
 王争业         1,887,176       0.44%            471,000      1,416,176    0.33%
 赵勇刚         2,169,696       0.51%            500,000      1,669,696    0.39%
  合计         142,005,656     33.36%           26,869,000   115,136,656   27.05%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等转让部分无限售流通股,不涉及二
级市场减持,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由占总股本的30%以上降低为占
总股本的30%以下。
      2、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5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不得买卖公司股份的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因
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承诺的情形。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协议转让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同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4、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
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10 日
                                   6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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