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控股的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零。
二、关于2019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2019年与关联股东河南省联谊制药有限公司预计发生不超过1,53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该额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已发生468.96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清伟 许锐敏 陶建生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