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李修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17-036): 公司董事李修海先生(持有公司 2,693,600 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25%)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65 万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6%。
近日,公司收到李修海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李修海先生
已按预披露计划减持股份合计 6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目前该减持计划已
全部完成。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占
股东名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公司总股本
称 股) (股)
比例
2017/11/9 6.988 400,000 0.037%
李修海 集中竞价
2017/11/10 6.958 250,000 0.023%
合计 650,000 0.060%
注:李修海先生此次减持减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 减持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的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693,600 0.25% 2,043,600 0.19%
李修海 其中:无限售
673,400 0.06% 23,400 0.002%
流通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李修海先生在减持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在减持期间遵守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
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李修海先生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
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此次换届后,李修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以及其所作的股份限售承诺,其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此,自 2017 年 11 月 13 日起六个月内,李修海先生
持有公司的股份将全部锁定。
(四)李修海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