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宙邦: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2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9年4月12日(周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 月11 日-2019 年4 月12 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4月11日下午15:00至2019 年4月12日下午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深圳新宙邦科技大厦16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覃九三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5人,代表股份167,860,3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313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62,986,2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026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1人,代表股份4,874,0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867%。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77人,代表股份4,957,0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0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1人,代表股份4,874,0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86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062,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42%;反对3,332,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026%;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9,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6704%;反对 3,332,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2227%;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9%。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524,8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29%;反对3,325,9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814%;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21,5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7128%;反对3,325,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0956%;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6%。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522,7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7%;反对3,323,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801%;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19,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6704%;反对3,323,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0512%;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84%。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523,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21%;反对3,323,1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797%;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20,0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6825%;反对3,323,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0391%;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84%。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522,7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117%;反对3,323,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801%;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19,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6704%;反对3,323,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0512%;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84%。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4,678,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43%;反对1,345,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16%;弃权1,8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7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74,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053%;反对1,345,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46%;弃权1,8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7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0501%。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64,749,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67%;反对1,277,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09%;弃权1,8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7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46,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437%;反对1,277,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7667%;弃权1,8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7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9896%。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4,761,2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38%;反对1,265,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539%;弃权1,8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7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57,9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4817%;反对1,265,4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287%;弃权1,8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7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9896%。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4,769,7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88%;反对1,256,9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488%;弃权1,8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66,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6532%;反对1,256,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3572%;弃权1,83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9896%。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4,733,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373%;反对1,277,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09%;弃权1,8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30,2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9229%;反对1,277,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7667%;弃权1,8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310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631,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762%;反对1,379,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220%;弃权1,8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27,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8552%;反对1,379,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345%;弃权1,8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310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4,747,7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57%;反对1,263,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525%;弃权1,8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44,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094%;反对1,263,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4803%;弃权1,8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310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764,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54%;反对1,247,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433%;弃权1,84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60,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382%;反对1,247,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716%;弃权1,84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902%。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平律师、王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