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和 6 月 2 日分两个阶段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已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覃九三先生召集
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收购巴斯夫电池材料(苏州)有限公司100%股
权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巴斯夫投资有限公司和巴斯夫(中
国)有限公司持有的巴斯夫电池材料(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斯夫(苏
州)”)100%股权,交易对价为1美元(约人民币6.9元),其中巴斯夫投资有限
公司和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90%和10%;同时,公司为巴斯夫(苏州)
应归还巴斯夫及其关联公司总额人民币213,333,421元的债务提供担保。本次交
易完成后,巴斯夫(苏州)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投资事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投资收购巴斯夫电池材料(苏州)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详
见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