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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金龙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机电”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金龙机电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
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龙机电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0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8,121,54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8.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82.60 元,扣除本次发
行费用人民币 17,108,121.5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2,891,861.05 元。
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07 月 07 日全部到位,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16]7-79 号)验资报告。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载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智能终端线性马达及触觉反馈
  1                                                  72,000               72,000
    一体化项目
    驱动马达、组件及其终端电子产
  2                                                  60,000               60,000
    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3     智能终端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                   60,000               60,000
    微特电机新技术研发中心改造
  4                                                  15,000               15,000
    扩建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43,000               43,000
                合计                                250,000              250,000
     截至 2017 年 09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0,148.73 万元,募
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09,853.00 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712.55 万元。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截至 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已将前
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与期限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
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0,0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金龙机电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
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提升公司的运
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金龙机电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时,也不
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公司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保荐代表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兆伟                 崔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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